3月5日 罗马著名军事家凯撒遇刺
公元前44年3月5日,罗马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尤利乌斯·恺撒在元老院会议上遇刺身亡。[详细]
《文职干部条例》、《预备役军官条例》的起草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条例》,这三个条例的制定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授衔,就要依据军职等授衔,这就要求在授军衔之前,必须要有一个《军官军衔条例》。什么样的军人不授军衔,退出现役部队后又怎么处理,这就涉及到《文职干部条例》和《预备役军官条例》。
新军衔制与第一次军衔制的一个重大的不同点,是形成了文职干部制度,将一大批干部从军官队伍分离出来。我军的军官分为指挥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第一次授衔时,政治军官和指挥军官基本上就是一样的。这次授衔不一样了,大批技术干部和后勤人员改成文职人员。为什么要搞文职干部制度呢?这是考虑为了保住技术骨干,因为文职干部可以比军官服役年限长,一般要延长几年。这同我们第一次授衔不一样。第一次授衔我们都称指挥军官、技术军官、后勤军官。这次授衔中,后勤、技术的许多干部没有授技术军衔,而是按照文职待遇,延长服役年限。我军同外军不同,不管是文职,还是军官,还是预备役人员,待遇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只是服役年限不一样。这是我军干部制度也是军衔制的一个鲜明特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文职干部,是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衔的现役军人,是军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文职干部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这样,既节约了大量的军官编制,又延长了这些干部的服役年限,起到了稳定了技术骨干队伍的作用。
1988年4月27日,邓小平签发了我们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由中央军委颁布执行。7月31日,中央军委召开驻京部队文职干部大会,首批现役军官改任文职干部的工作圆满结束。从1988年8月1日起,文职干部制度在全军正式施行。这样,我军历史上首次出现了一支10多万人的文职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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