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美国义士肖特在空战中牺牲
1932年2月22日,美国波音试飞员肖特在苏州上空再次升空与侵华日机作战,单机进攻日本六机编队,不幸被击落牺牲。[详细]
偷生“二胎”男孩现象问题。据调研观察,“偷生”二胎男,主要有两大现象:一是硬性“偷生”现象。女方单位上易请假或在异地工作。一般在机关单位工作的女性,往往是在领导眼皮底下,时时在被监视和掌控之中,难有“生二胎”活动空间。恰恰是学校、医院等单位是监控盲区和灰色地带 。一旦生出来送异地养育,等到上学年龄时,回城的“违二代”,往往却以“侄儿”、“外生”等相称,在公开场合不能父子、母子亲情相认,造成扭曲的变态的生殖的灰色生态的社会现象,不利于新生代的心理健康成长。还有一种匪夷所思的官场现象,发生在“男二胎”灰色权力岗位的社会现象,则往往出现在领导身边, “生男二胎”频率明显高于其它机关单位,因为这些身居国家机关人员,拥有权色权位,有着得天独厚的获取涉及计划生育政策和处理措施信息极为灵通和准确优势,则采取完美应对策略,因此违法生二胎视为最安全。即是事发东窗,领导总认为是犯了“传种接代”低级错误,在领导人的心目中,这是一个可宽容问题,是一件没必要大惊小怪的事,只要到领导家上门攻关,领导人还主动帮其灭火,摆平和搞定“生二胎”违法问题。从而有着占得先机的地位优势,这一行为漠视国家的制度,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二是软性“偷生”现象。有身居党政公检法等强势公权部门的公职人员和暴发户家庭,通过与计生部门工作人员联手造假,将一胎的孩子被权威部门贴上“病残”的标签,就可大摇大摆的生二胎男孩。职业道德在某些公职人员心中被“异化",再好一部法律在他(她)们面向却成了一面虚拟“墙",让人深思。
“一胎化”家庭“十字架”现象问题。经过调查观察得知,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唯一的孩子的夭折使整个家庭陷入绝望和痛苦的深渊,成年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的,这对于家庭来说更是灭顶之灾。有的身在国家机关单位的响应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号召的公职人员,终身只生一胎女孩,但由于天有不测风云,中途出现小孩因病致残,女方年龄偏大,即是发放了二胎生育证,也只是望“证”兴叹,出无法正常生育,错过了女性生育期。因此,一胎化政策引发出诸多问题,如(独一代即父母一方为独子女)父母养老问题,“一胎化”(独二代)因病致残女孩生计问题,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涉及“老人老办法”太粗象、太笼统,缺乏实际操作。譬如:一是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直未生育的,二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优待。另外,涉及独生子女因病致残(独生因病致残大学生、尤其是“双独”家庭的伤残疾女大学生)就业安置工作等问题,在现行法律上是个空白。因此,国家对“一胎化”独生子女因病致残者政策红利,实质上已被虚化、淡化,采取与一般独生子女生育无区别对待的普惠生育政策,而没有特殊照顾的惠残生育政策,显然是极不公平的,真让人无言无话难以面对。有“一胎化”因病致残子女(尤其是双独致残女儿户家庭)成为未来的致贫一种特殊群体,则引发出“一胎化”伤残女孩的终身托付问题,“一胎化”伤独残家庭的后顾之忧谁来买单兜底问题和失独家庭空巢综合症风险防范问题,决不能让遵纪守法的人成为“守法”牺牲品,决不能演变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因此,建议国家有义务、有责任对“失独”家庭、“双独(父女)”伤独残家庭承担保障和补偿,让人感知法律政策温度,有着法治获得感,同时在社会上形成敬畏法律,尊重守法者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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