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旅客航班上自杀 鲜血淋漓画面触目惊心

2015-12-28 15:21:02 发帖人:云天孤鹤 参与评论(0)人

厦航旅客航班上自杀 鲜血淋漓画面触目惊心

据报道,近日,在厦航杭州-海口-厦门的一航班上,一名旅客用头猛烈撞击洗漱台,并用旅客餐盒的塑料刀具企图在飞机上自杀。在飞机上自杀如果造成险情或者损害,自杀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据爆料,厦航杭州-海口-厦门的一航班,航班号应为MF8022或者MF8322,旅客用头猛烈撞击洗手间的洗漱台,并用旅客餐盒的塑料刀具企图在飞机上自杀。

相关新闻

内地男子澳航飞机上自杀

事发的航班是,澳门航空NX619班机。4号早上9点多从台北出发11点抵达澳门后,空服人员清理机舱,但万万没想到打开机舱的洗手间,居然发现一名男乘客上吊,送院后已经回天乏术。消息一出,不少旅客都吓出一身冷汗。

利用短短一个多小时的航程,在飞机上自杀实在罕见。到底是否飞机的安检有问题?澳航表示这名51岁的李姓内地旅客参加内地的台湾旅游团,结束行程,经由澳门返回内地,飞行期间在洗手间上吊自杀。事后旅行团领导和机组人员已全面配合警方调查,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遗书,所以无法了解这名男子自杀的真正动机。

看到如上图景,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2002年的大连5.7空难,在“5·7”空难罹难的103名乘客中,只有44名乘客购买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有一人购买了7份,赔偿金额达100多万元,此人就是张丕林。张丕林纵火导致飞机失事,并在大连海域发生空难,机上连同机组在内一共112人遇难。

律师观点

险情引起人应担民事责任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尹富强认为,航空公司备降阿拉斯加属于紧急避险行为。按照民法通则来看,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尹富强说,如果飞机在航行过程中有意外事故发生,即使造成险情的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也应承担一定责任。“由于此人是紧急避险的受益者,即便主观没有过错,但飞机对其采取了救助。”

此外,尹富强说,乘客在购买机票时,与航空公司达成一个运输合同,所以在紧急避险后,航空公司应继续履行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

推荐阅读》》美女空姐自爆入行潜规则 后面有亮点哦!

  • 伊斯兰世界里的女权部落 女人为王支配男人
  • 日本国民乳神:女神杉原杏璃性感撩人
  • 引以为戒!盘点史上最失败的自拍照
  • 绝色美女重演另类二战史 拷问酷刑无所不用
  • 全球“被扔”的名人大腕 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
  • 绝对想不到:30个会让你震惊的有趣事实
  • 15张感人照片!张张触动到心灵最深处
  • 揭秘泰国女子地下黑拳交战 赤身肉搏!
  • 揭秘:台湾的军妓制度 真实的“军中乐园”
  • 45张关于朝鲜的罕见照片首次曝光!
  • 糟糕!厕所又堵了 脑洞却因此打开了!
  • 30张让你见证历史的珍贵老照片

战史今日

12月23日 中日第三次长沙会战爆发

1941年12月23日,第三次长沙会战爆发。日军投入第3、第6、第40师团、独立混成第9旅团等,共约7万余人。[详细]

军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