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昆仑关战役打响
1939年12月17日,日军第5师团第21旅团第11联队攻占镇南关、龙州,昆仑关战役爆发。[详细]
制定《澳门基本法》
(一)《制定钡门基本法》的人员组成
根据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将在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届时,依照《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将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此之前,要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简称《澳门基本法》。该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以保障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1988年8月29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说:经过有关方面反复研究和协商,提出了由48名人选组成的《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名单草案。其中包括有关部门负责人14人,各界知名人士6人,法律界人士6人,澳门工商界、法律界、教育界、新闻界、宗教界、劳工界等各方面人士19人,我驻澳机构负责人3人。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还安排了两位葡萄牙籍人士参加。这样的安排考虑到了澳门各界人士代表性,使起草的《澳门基本法》能够更加符合澳门的实际情况。
《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姬鹏飞),副主任委员10名。
1988年10月25日至26日,《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向每位委员颁发了任命书。之后,中国领导人在人民大会堂接见了起草委员并合影留念。
(二)《澳门基本法》的基本内容
《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经过四年多努力工作,先后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70次专题小组会议、3次主任委员扩大会议,制定出《澳门基本法》9章145条。1993年3月1日,第九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澳门基本法(草案)》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的设计方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31日通过,完成了立法程序,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形式正式颁布。1993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向起草委员会每位委员颁发纪念牌。
《澳门基本法》是将《中葡联合声明》中所确定的重要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而且更具体,更全面。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第一,保证澳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从澳门实际情况考虑,照顾到各阶层的利益。
第二,继续保持澳门的特殊地位,为祖国的建设服务。
第三,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对葡国的文化和葡国的后裔居民依法保护,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
第四,充分相信澳门居民能够管理好澳门。
《澳门基本法》第10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除悬挂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悬挂和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徽,中间是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周围写有中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葡文“MACAU”的字样,这也体现出中文和葡文都是澳门的正式语文。澳门的区旗和区徽是从公开征集的大量图案中层层筛选出来的,最后确定与我们国家的五星红旗一致的五星和有澳门特色的莲花、大桥、海水作图案。当时我们在讨论区旗和区徽的背景颜色时,一部分委员认为应该用红色,这样和祖国的国旗、香港的区旗颜色一致。另一部分委员认为可以用绿色,因为绿色代表生命、和平、欣欣向荣,另外特区和祖国的社会制度不一样,要有其自己的特色。最后大会表决通过用绿色作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的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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