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 中朝联军在露梁海战中大败日军
1598年12月16日,中朝联合海军在露梁海战中大败日军,战斗中朝鲜名将李舜臣及中国的邓子龙先后阵亡。[详细]
中央政法委5号文件主要针对刑法执行问题突出的三类犯罪,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都有更为明确的规定。
比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的,2年后方可开始减刑,且一次减刑不得超过1年,两次减刑应间隔1年至1年6个月以上。公示写明,黄光裕上次减刑是2012年,被减刑十个月,此次建议减刑一年,也为最高减刑幅度。
比如,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3年后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得超过1年,两次减刑应当间隔2年以上。所以,刘志军和薄谷开来如果经法院审理减为无期徒刑,最快也只能3年以后才可以再次减刑。
据官方媒体推算,一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即使按照规定予以最高额度的减刑,其最短刑期也将由刑法规定的13年增加4年,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最短刑期则增加了5年,最低也不会少于22年。22年刑期可能也是刘志军的“最优选择”。
谁来减刑?
规范减刑假释不只是体现在中央政法委五号文件以及“两院三部”相关文件,这是一次自上而下,从文件到法律,从立法到司法的全方位调整。
减刑假释程序可以大致分为刑罚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督机关,其中刑罚执行机关负责提出减刑建议,即此次刘志军等案件公示中的监狱机关,看守所也属于刑罚执行机关。法院负责审判,最终决定是否可以减刑。检察院为监督机关。
根据刑罚不同,提出主体和受理法院级别也不同。根据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刑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提请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比如,黄光裕减刑案件由北京市二中院负责审理。
在监狱系统内部,提请减刑、假释,需要经过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由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监狱提出建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比如,刘志军和薄谷开来案件由北京市高院审理。
省级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部门负责审查监狱提请的建议,并应出具意见,而后报请分管副局长召集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审核,最后报局长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其中,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省级监狱管理局和监狱分别成立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领导任主任,成员不得少于9人。对于报请过程中所需的材料等,均有明文规定。
欢迎注册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