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25战斗机(MiG-25)是前苏联米高扬设计局研制的高空高速截击歼击机。是世界上第一种速度超过3马赫的战... [详细]
经鉴定机构鉴定,小诺右肱骨髁上骨折遗留右肘关节部分功能障碍情况,评定为十级伤残。幼儿园在庭上辩称,小诺受伤是意外事件,没有侵权人,且事发之后学校已经垫付了医疗费和交通费,学校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义务,所以不同意小诺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小诺遭受人身伤害的结果,是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户外跳绳活动时,不慎摔倒所致。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对其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幼儿园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已尽到了相应义务,所以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经核实小诺的合理损失,法院判决幼儿园赔偿小诺各项费用共计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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