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 日本决定发动太平洋战争
1941年12月1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12月8日发动太平洋战争。[详细]
官员辞职可不可以“说走就走”?
官员辞职可不可以“说走就走”?
一名在中央部委工作的处级干部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他看来,官员到民企任职,最大的价值在于了解政策、有人脉资源,“企业的许多事情,辞职官员首先‘知道找谁’,其次‘能找到谁’,然后‘能说上话’,最后‘能办成事’,这是民营企业最需要的”。
所以,有人担心官员辞职变成另一种明目张胆的权钱交易,有“对权力二次开发”之嫌。还有人提出,官员辞职下海要防止缘于职务的“期权效应”,即事先将自己的权力巧妙地转换成个人日后“跳槽”的资本。
根据现有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立法的意愿很明显,就是想斩断权钱交易的任何可能。但什么是“直接相关”?法律缺乏更明确的界定。有媒体表示,从实际的辞职案例来看,对于需求方企业来说,正是看中官员在某个领域深厚的人脉关系,而不少官员辞职后,从事的依然是和原工作业务相关的工作。比如2007年至2014年,广州共有11位处级以上官员“下海”。其中,出自城建系统的8人中有7人选择进入房企任职。
这就给了公众巨大的想象空间。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原副区长刘有贵就是一个官员辞职下海的反面典型。据媒体报道,2002年刘有贵辞职下海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人脉”的掩护下,空手套白狼,不到一年就成为坐拥1514亩住宅用地的“地主”;四五年后,成为身家过亿的大老板。2009年,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依法判处刘有贵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万元。
微信公号“侠客岛”撰文称:所以,一方面要让纪委、审计署的同志多受累,严格做好官员的离任、辞职审计,干干净净出门,同时有必要将审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而另一方面,有必要严格界定《公务员法》中关于“直接相关”条目,哪些工作领域不是官员辞职应该去的,或者规定年限内不能从事的,是否要列个明确的“负面清单”?考公务员不容易,辞职哪能说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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