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7日~12月24日,在抗美援朝战争的第二次战役中,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8军一部在朝鲜人民军配合下,... [详细]
好,就算上升到国家、民族和人类价值的层面来认识一个人,孙明之死又该怎样来看呢?孙明有两个愿望,一是参军,二是获得美国绿卡。如果认为这样的愿望代表着“对中华民族母亲的背叛”,那么还有什么“海外游子”?一个游子又怎么会摊上这么个近乎疯狂而无慈爱的母亲?
孙明在美国生活,希望获得当地的长期居住权,并像当地人一样去从事各种工作,完全是正常的想法。鼓励侨民参加到驻在国的社会生活之中,并承认侨民拥有自由选择国籍的权利,这也是现代社会的政治常识。孙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以至于死于战场还要受到“祖国人民”的“鞭尸”呢?他的哪些行为给你带来了耻辱,并让你不得不以“中国人”的名义来讨伐?孙明只是一个常人,没有耻辱,耻辱的正是这些对野蛮毫无自省的讨伐者。
孙明是美国人的英雄吗?客观地说,是的。正是在美国,一个没有国籍的移民青年获得了参军资格,并且为这个国家献出了生命。美国的伊拉克战争是否正当,这是一个各人自有判断的问题,但孙明的生命为美国牺牲,在美国人的国家立场上,他当然是美国人的英雄。孙明的父母肯定热爱他们的孩子,他们对美军不经过严格培训就将士兵派上战场的制度表示反对,但不会拒绝美军的勋章,获得勋章是孙明应得的报偿,也是孙明拥有的权利。如果一个中国籍士兵为美国牺牲,而不获得勋章,那又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况?
然而,是不是美国人的英雄,对于孙明来说,毕竟不是首要的问题。生命终止于20岁的年华,被战争剥夺,这是孙明个人的最大丧失。人对他人命运的关注,基于人性,基于对生命延续与结束的感怀。《哈姆莱特》所说的“生存还是死亡”之所以获得意义,就在于生死问题是人所面对的最大问题。生是一切意义的基础,死是生的否定(尽管哲学、宗教上可以另有说法),也就意味着生命的丧失使一切意义在个体上变成了无意义。和平主义的出现,两次世界大战带给人类的思考,是因为看到了太多的死亡,这些死亡不是自然过程,而是人类冲突所造成。
看待死亡的方式,是看待生命的方式的体现。当人们把一个平常人的人为死亡不当成一种悲剧,而当成“重大意义”的承载工具时,“生命关怀”其实已经不存在。一个平常人死于战争,大家都陷入泰山鸿毛之争、光荣耻辱之争,人人在为他盖棺论定,而没有人产生物伤其类之感,意味着平常人的生命只不过被视为工具。
中国的宏词大论太多,现在需要普及“人学”,否则是做不到“以人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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