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城岘石长里战斗是于1950年12月至1951年1月,在抗美援朝战争的第三次战役中,中国人民志愿军第42军一部在... [详细]
与此产生鲜明对比的,是一则这样的新闻“郑州老人倒地流血,市民先拍照作证后搀扶”。
老人倒地,市民先拍照作证再救人
9月20号下午,河南郑州南阳路与黄河路口西北角,一名老人趴在地上,头上和脸上流着血,看样子十分痛苦。据现场一名环卫工介绍,老人是在过路口的时候因为走得太快而不慎摔倒的,因为脸上流着血,大家看到后,都不敢轻易靠近。现场市民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并表示可以相互作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随后,拨打110和120,现场一些爱心市民也走到老人跟前进行救助。
对于“先拍照后救人”,网上有众多争议。有人觉得这种做法既能助人也可自保,有人认为先拍照很可能耽搁了救治的最佳时间。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能说扶老人先拍照后搀扶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吗?
我们不妨把目光往回看一下:“14岁男孩冒雨搀扶老人遭诬陷 幸得监控证清白”“女子扶起摔倒老人垫付药费遭索赔4万元”“广东男子扶摔倒老人被诬陷 选择投塘自杀以证清白”等等等等,一腔热心助人反被诬陷讹诈,这一系列事情的发生让看客逐渐寒心,以致发生“老人雨中跌倒后被摩托压住 3分钟无人施救溺亡”的惨事。
“先拍照后救人”只是人们在万般无奈下的次优选择,“扶人反被讹”导致的不仅是公众的日渐冷漠,它伤害到的是真正需要帮助需要救助的人。
“助人”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事情,在社会各色人中变得复杂。每一次“扶人被诬陷”或“见死不救”的新闻,都会刺痛公众的心。人类与冷漠的斗争,无非两线“作战”,一是伦理道德教育和规训,一是法律。就法律手段而言,在国外,有著名的《好撒玛利亚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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