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形山是949.2高地向北延伸的最后1个山头,守军为南朝鲜军第5师第36团第3营两个连及配属分队一部约400人。... [详细]
横穿公路被撞飞
对于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整体来说,这是一起看似经常发生的事故,据人民网《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字显示,2014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34292.34人,比2013年的死亡31604.3人增加了2688.04人,增长率为8.5%;相比2012年的死亡30222.5人,增加了4069.84人,增长率为13.46%;相比2011年的死亡29618人,增加了4676.34人,增长率为15.78%。
每年有数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这个整体数字不可谓不惊人,背后折射出的事情让我们思考。那就是长久以来,一直广泛争议的路权之争。
路权即交通参与者的权利,中国对路权的定义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一定空间和时间内在道路上进行道路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可分为上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
路权可分通行权、先行权、占有权等。通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之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例如: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即在机动车道这一范围内享有通行的权利,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在人行道上行走,都享有各自的权利,其他交通参与者不得侵犯,否则就是侵权行为。路权原则在交通管理实践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违章一方往往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而美国的路权表述为在通行中或者在路口处的优先权。车辆必须避让有优先权的行人和有优先权的其他通行车辆。
记得不久前,有句网络流行语叫做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中国式过马路”一经网络传播,立刻引发网友对交通、国民素质和安全的讨论。
从中美两国对于路权的定义还有中国式过马路的流行大家就可看出,类似横穿公路被撞飞事件在中国的频繁发生就很好理解了。
欢迎注册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