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2月,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第12、第3师,在朝鲜永山、铁山、龟城地区与美国空军进... [详细]
张玮珊支持统一并未违背公务员“政治中立”原则
凤凰历史:张玮珊是在业余时间以私人身份接受了凤凰历史频道的专访,但她被媒体报道后,却被网友人肉搜索出“行政院”网路小组成员的公职身份。有“立委”痛批:“张玮珊领‘行政院’的薪水,却不避嫌地公开讲自己是‘统派’的成员,实在太离谱了。”您是否同意这种说法,为什么?
石佳音:这种批评,就是认为张玮珊的言论违反了“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规定的“政治中立”原则,或认为她接受媒体访问抵触了她的职务要求。然而,这都是欲加之罪。
首先,“行政中立”的意义是要求行政体系的常任文官(狭义的公务员)在政党竞争中不做左右坦,保持党派中立。但是,这种要求的前提是:这些政党都是忠于国家、遵守宪法的政党。否则,按照“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规定:“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此时则必须由“司法院大法官,……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对于这种“违宪”的政党,若其主管机关“内政部民政司”不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声请“司法院宪法法庭”解散,就是失职。如果要公务员面对这种“违宪”、“祸国”的政党还要“保持中立”、噤若寒蝉,如同要求警察面对现行犯劫杀被害人而置身事外同样无理。其结果,就是政府瘫痪、法治失灵,“立法院”、“行政院”、“教育部”等公家机关随时都可能被“攻陷”、“占领”,整个社会陷于永恒的“民主内战”。
因此,张玮珊的言论只是表现她忠于国家(中国)、忠于“宪法”的坚定信念,这本来就应该是每一个国民(更何况公务员)应守的立场,也是台湾拨乱反正的必要条件,怎么会有“违反行政中立”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出现,反映了台湾的“宪政”运作根本失灵,才会任令一个公然“违宪”的政党长期存在,甚至主导政治方向、扭曲宪政运作、左右政策取舍,最后还能屡次当选执政,迫使全体公务员放弃对国家(中国)和“宪法”的忠诚,以虚假的“行政中立”换取这些绿营政客的“包容”。一旦有少数良知未泯的公务员,表现出丝毫对国家(中国)和“宪法”的忠诚,绿营政客、媒体、网民就会联手喊打喊杀,直至赶尽杀绝。对于这种颠倒是非的乱象,当选两任而只会拿香跟拜的马英九政府要负绝大的责任。
欢迎注册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