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2月,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第12、第3师,在朝鲜永山、铁山、龟城地区与美国空军进... [详细]
以下为凤凰历史独家专访《台公务员支持统一为何被威胁“斩立决”》全文:
台湾人的命运与中国人密不可分 中国的悲哀是台湾的悲哀
张玮珊支持统一合乎“中华民国”宪法
凤凰历史:您认为张玮珊认同中国文化、支持两岸统一的发言是否存在不妥当之处?
石佳音:张玮珊的身份有二:一、“中华民国”国民,二、“行政院”新闻传播处新媒体组公务员。要讨论她的发言有无不当,可分三个层次来看:一、她的言论是否“违宪违法”?二、她的言论是否违反行政中立原则?三、她的言论是否与其职务相冲突?第二、第三层次稍后回答,在此先只谈第一层次。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中华民国”就是“中国”的国号(之一),如同“姓名”与“本人”的关系,而不是两个国家。在《联合国宪章》正文里两处提到“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但是在正文后面签字页的首页标明是“中国”(China)代表团领衔签字。可见在联合国立场中,“中华民国”就是“中国”当时的国号。只是后来因国共内战,才发生两岸治权之争、国号之争以及由此衍生的联合国内中国代表权之争。后来在1971年由北京取得中国代表权,但是治权之争仍未结束,尚有待两岸中国人发挥智慧,共议统一。我们如将中国内部的“治权”之争解释成“主权”分裂,形成“一边一国”(如“台独”)或“两边两国”(如“独台”),那不只“违宪”,甚至也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立场。
现行“中华民国宪法”本文及增修条文规定国家主权范围涵盖两岸(即“一国两区”),“增修条文”前言又将“统一”规定为国家目标。由于“动员戡乱时期”早在1991年终止,因此“和平统一”就是宪法规定的道路。张玮珊主张统一完全符合“宪法”,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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