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民国三十年)12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新四军第1师等部在江苏省北起兴化、东台,南抵江边的地域内... [详细]
养母
我愿意为自己犯下的错误道歉
“无论任何一次笔录,我都坚持我那句话,我当时打孩子真的没有下手那么重。”昨天,李征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依旧对公安机关对于孩子的伤情鉴定不认可,“我认为不构成轻伤。”
同时,李征琴认为,该案从立案到孩子的伤情鉴定等方面,均存在程序上的问题。
对于网络上公众的谴责,李征琴表示,“我愿意道歉,我愿意向孩子及社会公众道歉,但我并不是有罪道歉,我认为是我的教育方式不对,我不该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来对待孩子,这一点我确实错了。”她表示,愿意为自己犯下的错误道歉,自己的教育方式不对。“但我坚持认为我没有犯罪。”
目前,法院暂未确定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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