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4月至5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八路军晋察冀军区所属冀中军区部队在河北省中部地区粉... [详细]
他山之石
每只狗都应该有自己的证件
一些重要的信息应在证件上载明
武汉市:早在2005年,武汉就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机关,工商、畜牧兽医、卫生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条例中明确,单位或个人养狗,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登记前,要注射疫苗,领取动物检疫证明。对于限养区域和禁止养的宠物狗类型,该条例中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2007年7月,武汉市公安、林业、卫生、城管四部门联合出台养狗规则,规定带狗出去,必须系束犬链,由成年人牵引,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在街道、野外或其它公共场所流浪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置。犬只必须经过畜牧畜医部门注射兽用狂犬病疫苗,并取得家犬免疫证明,未取得家犬免疫证明或证明过期的,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现场处置。
未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危害市容环境卫生,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咬伤他人或者导致人群中发生狂犬病的,由卫生部门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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