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东北抗日联军第1军部队在辽宁省辑安地区(今吉林省集安)对... [详细]
1945年被选为中共七大候补代表。
1947年春,汪东兴被调到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等领袖身边担任警卫工作,他多次出色地完成特殊任务,深得毛泽东等领导的器重,见证了许多惊心动魄的历史大转折和经典瞬间。
1949年,历任政务院秘书厅副主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处副处长兼警卫处处长、公安部第八局副局长、第九局局长,公安部副部长等职,是罗瑞卿的副手。
1955年,汪东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掌管中南海内部的警卫;是北京卫戍区三人核心小组负责人、中央军委警卫局负责人。汪东兴对毛泽东的起居、出行负有绝大的责任。
1958年一度被下放江西担任主管内务的副省长。
1968年起接替杨尚昆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并继续兼任中央警卫局党委第一书记、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被选为第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1969年4月召开的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四年后,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晋升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6年10月,支持华国锋、叶剑英拘捕四人帮行动。汪东兴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警卫局局长的身份,率领8341部队具体实施了拘捕行动。
1977年8月,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汪东兴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位列中央权力核心第五位。
1978年12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为党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汪东兴受到多名老同志的点名批评,并被免去其兼任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党委书记,中央警卫局局长,八三四一部队政委,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第一副校长,中央专案组组长等职。
欢迎注册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