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东北抗日联军第1军部队在辽宁省辑安地区(今吉林省集安)对... [详细]
据媒体报道 一名闫姓女士在北京通州新华南路由北向南西侧辅路路边,因拒交1元停车费与41岁的收费员张某发生口角后,驾车强行离开时,将张某甩倒在地,致张某右锁骨骨折。据悉,事发后,闫某跟张某达成协议,赔偿了张某15万元,张某对闫某表示谅解。法官认定,因获得被害人张某谅解,因此对闫某从轻处罚,法官当庭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闫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闫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事发地附近
闫姓女士 当庭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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