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东北抗日联军第1军部队在辽宁省辑安地区(今吉林省集安)对... [详细]
代持股份由来已久
据南都记者查询,1998年7月14日,少林实业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00万元中,僧人释印松出资75万元,占股25%;僧人释永乾出资75万元,占股25%;少林寺出资150万元,占股50%。法定代表人为释永信。
据知情人回忆,注册少林实业公司时,持有登封宗教局发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方丈释永信是少林寺宗教活动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当时的法律要求,公司要有三个股东持股。于是少林寺推举两个德高望重的老和尚代持少林寺的股权。由少林寺的释印松法师(少林寺首座和尚)和永乾法师(少林寺四大班首之一)分别代持了25%的股份,少林寺持有剩下的50%的股份。
2006年年底新商标法公布,放宽了对商标所有人的限制,规定社会团体也能成为商标的所有人,实业公司就将注册了的商标转让给少林寺,商标转让在2008年办完。因为实业公司的这个名字总会让人觉得少林寺在做实业,少林寺不想被人误解为是一个做实业的集团公司,于是注销了实业公司,开始申请注册少林无形资产公司,主要用于少林无形资产的保护。
股份转让一波三折
据知情人回忆,无形资产管理公司一开始提出申请时,方案是少林寺持有百分之百股权,但郑州工商局驳回了这个申请。理由是少林寺不是法人,不具备股东资格,不符合工商注册的要求。少林寺只得拿出第二套方案,希望能保持实业公司的持股原貌,分别拿出10%的股权给释印松和释永乾代持,少林寺持80%的股权。但这一申请又被驳回,工商局认为少林寺不具备法人股东资格。
为何当年少林寺能持有实业公司的股份,到了创办少林无形资产公司时少林寺就不能持股了呢?知情人称这是国家法律和政策变化所致。当年注册实业公司时,少林寺拿的证书是登封市宗教局发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后来国家宗教局明确了所有的宗教活动场所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少林寺的“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证”变成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方丈也从“法定代表人”变成了“负责人”。
在这种情况下,少林寺拿出了第三种方案,原计划由少林寺持有的80%的股份改由方丈释永信代持。因此,少林无形资产公司由方丈释永信持股80%,释印松持股10%,释永乾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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