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东北抗日联军第1军部队在辽宁省辑安地区(今吉林省集安)对... [详细]
这就是为什么TNT当量相同,但爆炸物性质上的差异,所形成的破坏作用截然不同。比如燃烧空军炸弹爆炸和战斧式巡航导弹的战斗部爆炸威力是不同的,同样的燃烧空军炸弹爆炸的威力也是难以企及小型战术核武器爆炸的。首先,爆炸物在爆炸时形成的高温、高压对周围介质产生强烈的冲击和压缩作用,使与其相接触或接近的物体产生运动、变形、破坏等有害效应,称为爆炸效应。
爆炸效应的大小,用爆炸物的做功能力即爆炸威力或爆炸能量来表示。爆炸能量可以理论计算,也可能用实验求得。TNT的爆炸能量为4186.8kJ/kg(1000kcal/kg)。通常以此作为TNT当量,用来计算和评价爆炸效应。不过,我们能够直接用多少吨爆炸当量来转换为其他武器的爆炸威力吗?显然这个问题是在偷换概念,我们以20吨TNT当量爆炸能量转换为“战斧”巡航导弹为例子,这样的转换,看似更为易懂,但这其中却又在偷换概念,特别容易造成误判。
首先要说因为目前军用武器的炮弹、导弹(包括“战斧”)战斗部上早已不是单一的TNT而是以TNT、RDX黑索金、HMX奥托金、PETN太恩为主的高能混合炸药,这其中的后几样炸药爆炸威力是TNT的数十倍,但因为TNT使用较早而逐渐成为表述爆炸能量的基本单位。虽然在这种对比转换中的爆炸能量是近乎等同的,但因为爆炸物(化学品爆炸与军用高爆药)性质上的差异,爆炸时的“爆速”、“猛度”等重要性能衡量指标的不同,最终对周围物体破坏程度是截然不同的。
进一步来说,同样的爆炸能量,在武器的战斗部上往往是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尤为集中的在目标区释放,从而对目标形成更高温度和更强的压力(冲击波)来破坏杀伤目标。另外,像火炮射击的榴弹、飞机携带的航弹等,其杀伤机理上内部装填炸药的爆炸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有着炸药引爆后所形成的弹体碎片。在这次事件中,化学品的爆炸,在能量释放的过程中较于战斧等军用武器的战斗部而言,无疑是作用时间更长,波及范围更广,所产生的温度和高压冲击波相对要小得多、“温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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