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东北抗日联军第1军部队在辽宁省辑安地区(今吉林省集安)对... [详细]
天津港危险品物流中心
天津港终于发声了。
“天津港集团是被冤枉的。”8月19日,被媒体呼唤多日却姗姗来迟的天津港总裁郑庆跃在出席“8·12滨海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时甫一露面,就迫不及待地对在场媒体“澄清”。
此一时彼一时,在完成体制改革脱离了行政管理职能的11年后,天津港集团已经不能和此前的天津港务局同日而语。然而,在体制改革的多重交接棒中,职能落后于权力,监管落后于审批,改革中遗失的环节,究竟由谁来补齐,始终没有答案。
天津港躺枪?
“天津港是个区域的概念,本次发生爆炸事故的瑞海国际物流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坐落在天津港区域范围内。天津港集团公司也是坐落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港口装卸业务的国有企业,我们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郑庆跃说。
“瑞海国际使用的土地是向天津港租用的,相互关系类似于房东和房客。天津港是房东,家里有多余的房子租给了瑞海国际,至于这位‘房客’做的是不是违法的生意,天津港是没有权利知道的,他的企业资质没有问题,天津港就没有把人家轰走的理由。”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天津港集团员工介绍。
据了解,港口的体制改革在海运行业已经开展很久。2004年6月,当时的天津港港务局整体转制成为集团公司,正是这场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标志。自那时起,天津港港务局便已经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这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现在归属于天津市交通委。而改制后的天津港集团公司成为了一家天津市市属国有企业,其人事任免由天津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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