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东北抗日联军第1军部队在辽宁省辑安地区(今吉林省集安)对... [详细]
赔偿标准
受害者赔偿标准公布 最高30万泰铢
糟糕的治安
过低的医疗补偿和赔偿标准 恐消灭游客赴泰旅游意愿
泰国政府18日下午就17日曼谷爆炸事件通报情况并公布死伤者赔偿标准。
就赔偿问题,泰国本国死伤者的赔付工作由曼谷市政府负责协调,死伤外籍公民的赔偿工作由外交部协调,由司法部以及旅游和体育部负责赔付。
司法部对外籍遇难者子女一次性补偿4万泰铢(约合 人民币 7192元),对外籍受伤者的赔付标准是,治疗费10万泰铢(约合 人民币 17980元),精神损失费2万泰铢(约合人民币3596元),误工费(一天200泰铢,约合人民币35.96元,最高一年),其他损失费3万泰铢(约合人民币5394元)。治疗费部分,如果超过10万泰铢,则由卫生部负责剩余部分费用。
旅游和体育部向受伤外籍公民一次性补偿不超过10万泰铢,对遇难外籍公民一次性补偿不超过30万泰铢(约合 人民币 53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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