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9月,在晋察冀1938年秋季反围攻战役中,中国八路军第120师一部在山西省广灵、灵丘地... [详细]
17年冤狱换来160万元国家赔偿
受损害必赔偿
2013年初,一个由最高法,最高检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黄家光拦路喊冤,并引起了检查组组长周伟的注意。周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监察厅副厅长,他向监狱了解到,黄家光在服刑期间拒绝减刑,不认罪。根据职业敏感性,让他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他调取了黄家光案的材料带回北京,通过翻阅卷宗,发现该案确实存在重大问题。
最高检决定于2013年10月对黄家光案立案复查。而就在立案复案前几天,黄家光91岁的老父亲离世了,他已经为黄家光奔走了15年。“他活着的唯一希望,就是为儿子平反,他却没看到这一天就走了。”
据调查,黄家鹏、黄世胜都承认黄家光当时没在案发现场,剩下当年唯一指定黄家光有罪的就是证人黄举石的证言。但黄举石在2006年就已经去世了,无法找他本人进行核实,不过复核人员还是在旁证中找到了证据。证人黄玉兰指出,当时家里的人都到田间劳动去了,只有她一个人在家,那就意味着黄举石当时并不在家,没有当证人的资格。
201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查建议书》启动了再审程序。同年9月29日,海南高院再审宣判黄家光无罪,当庭获释。他还获得了160万元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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