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雄,男,汉族,1942年7月生,陕西礼泉人,196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8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入伍... [详细]
两度开庭至今未宣判
周伟思名下豪宅
最终,周伟思之子周×华的“捞人计划”失败。2014年2月26日上午,周伟思与为其受贿牵线搭桥的深圳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一同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周伟思被诉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被控四宗犯罪事实,涉嫌受贿数额5600万元;范胜命被诉四项罪名。
起诉书披露案情显示,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道义、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土地监察大队长、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永华也曾受贿,被拖下了水。第一次开庭,周伟思认罪较为干脆,只是对于一些细节问题提出异议,争议尚不算太大。此案在第一次开庭之后,2014年5月26日第二次开庭,主要争议集中在周伟思是否有自首情节。根据规定,若法院认定存在自首情节,将可以从轻判罚,直接影响量刑,意义重大。
该次庭审中,检察机关补充一份龙岗区监察局的情况说明,证实在天涯等网站出现举报“20亿村官”周伟思的网帖后,深圳市纪委、龙岗区纪委即介入调查,后来发现周伟思、范胜命都不是党员,于是由市、区监察局调查。周伟思、范胜命都是自行去纪检监察机关接受调查的,但之前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周伟思等人的违法违纪线索。检察机关认为,虽然周伟思、范胜命自行前往纪检监察机关接受调查,也坦白交代犯罪事实。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是在办案机关掌握其违纪违法线索后才交代,不能算自首,只能算坦白。
周伟思、范胜命则表示,自己最初是接到深圳市纪委的通知自行前往交代的,当时不是由龙岗区监察局办案,不应由龙岗区监察局出具说明。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是自首,如果没有主动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纪检监察机关是很难查出的。两次开庭之后,迄今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周伟思案仍未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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