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民国三十三年)9月至10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新四军第1师一部在江苏省中部东台、泰兴、兴化地区讨... [详细]
这让所有的人都不由产生了一头雾水,疑点是:1、擦枪不退弹难道是疯子;2、最简单的操作也应该知道关上保险;3、56式半自动步枪的长度在100厘米以上(1025毫米),即便是擦枪走火也不会伤到自己,除非你用身体去挡住枪口;就如同老班长所说:老子当了6年兵,从来没有听说过因擦枪走火会伤及自己的,还他娘的伤的真神奇,整个一不碍事。
不管怎么样,反正谁也没看见他是自伤,算他小子有种。我想,不论这小子是用什么办法抠动的枪机,那一会儿他一定是咬紧了牙关、下了狠心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脱离战场。他的目的达到了,做为伤员送去了后方医院。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这个兵回到连队,听说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提前退伍了。一个入伍不到6个月的兵,带着并不光彩的伤疤提前退伍了,家乡的小路也未必能躲得过乡亲们鄙视的眼神。
三、一个求战友向他开枪企图躲避战场的人
2月28日,我军发起了攻打越谅山外围"扣当山"的战役。这是一场异常惨烈的战斗,越军凭借着山高地险的地形和密布的地雷与我军展开垂死的抵抗。在这场战役中我有四个老乡牺牲了,其中有两个还是亲亲的堂兄弟:据说先是老弟身负重伤,为兄的奋力上去抢救,结果被高射机枪击中,两兄弟抱在一起壮烈牺牲。相比之下,我的另一位老乡确切的说还是高中时的同学,却被惨烈的战场吓怕了。竟然对同乡提出要求朝他的左手臂上开一枪,战场负伤是军人的壮举,既能脱离战场又能保住小命,终身无悔。当然没有人会干出这类蠢事,即便你想负点轻伤借机躲避战场,倒不如卧地射击时有意把手举高些。不过这家伙倒是毫毛无损的也跟着部队屁颠屁颠的凯旋而归了。可他是否想到过?身在队伍中却是一类不配穿军装的孬种。这孬种在一年后终因违犯军纪被押送回家。
我时常在想:以上三种人从报名参军那天起,其目的就不是为了保家卫国,而是为了到部队镀金;为了复员后能搞到一份好工作;开战了,怕死了、企图躲避了、抛弃了军人的人格,抛弃了扞卫国家的尊严。参军为什么要戴上大红花,是为了好玩、好看吗?答案是肯定的,不是。大红花的意思告诉我们: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只要你穿上军装就意味着你所肩负的责任,是为了保家为国,身先士卒、是为人民服务,是把自己这百十来斤交给了国家、交给了人民。知道怕死就别来穿这身军装,别在众目睽睽之下戴上那朵大红花,因为你们的行为很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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