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央视原《新闻联播》主持人。曾先后担任《晚间新闻》、《世界报道》、《午间新闻》、《新闻30分》等新... [详细]
据媒体报道 陕西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副局长汪明玉,因财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六年半没收违法所得459万元。据悉,汪明玉曾经向借贷无门的地产开发商胡某放贷500万,并凭借官员身份强行入股某公司,后更进一步鸠占鹊巢,据为己有。
安康地产开发商胡某资金周转紧张,四处告借无门时,有朋友介绍他向时任的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借钱。胡某试着向汪张口,没想到汪明玉随后分两次(第一次350万元,第二次150万元)将500万元打到了胡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一个县区公安局副局长出手如此阔绰,这连办案检察官也很吃惊。
7月24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副局长汪明玉因犯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判六年半,违法所得459万余元上缴国库。
此前,在2月12日,旬阳县法院一审就汪明玉犯上述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半,并没收违法所得。汪明玉不服,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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