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民国三十年)11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八路军晋察冀军区部队在河北省遵化县城以东双城子袭击伪军的... [详细]
第二,中国一贯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国内法开展正常的海洋活动。中方在东海无争议的中国管辖海域进行油气开发活动,完全正当、合理、合法。中方在南沙群岛部分驻守岛礁进行建设完全是中方主权范围内的事,不影响也不针对任何国家,无可非议。日本蓄意插手南海问题,恶意渲染地区局势紧张,不仅不利于地区和平稳定,也严重损害了中日政治安全互信。
第三,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在钓鱼岛中国领海进行巡航执法,是依法行使主权,是中方固有权利。中方将继续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领土主权,对此日方不应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同时,我们也一贯主张通过对话磋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第四,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采取一系列二战后前所未有的举动,在历史问题上仍不时出现消极动向,引起了包括广大日本人民在内的本地区各国人民的担忧和反对。我们严肃敦促日方停止人为制造紧张、挑动矛盾对立,多做有利于地区和平稳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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