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7月、9月、10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新四军豫鄂挺进纵队在湖北省安陆县以西坪坝抗击... [详细]
在解放区和抗日军队整编问题上,中共在谈判中坚持原则,决不轻易妥协让步,即便是在谈判陷入僵局,一度中断,蒋介石、赫尔利不断施加高压的情况下,中共仍然不为所惧。为什么?就是为了坚持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原则。如:中共提出,在国民党军队留有263个师的前提下,将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武装编为48个师,但蒋介石却只给中共12个师的编制。这其中既有数量对比上的巨大差距,也反映了平等合理整编国共军队的原则问题。首先,国共两党的军队问题是历史发展所形成的,要承认现实,用平等的原则解决问题。
263个师与48个师的对比是5.5:1,而263个师与12个师的对比则是22:1,这明显是不平等的。蒋介石企图借整编之机削弱人民军队,这当然是不能接受的。在赫尔利提出1/5的方案后,中共主动表示,可以将人民军队的数量让到整编后全国军队总数的1/7,“即中央现有二百六十三个师,我方应编有四十三个师;……中央军队如缩编为一百二十个师,中共应有二十个师。” 11对中共作出的这一重大让步,蒋介石也不得不表示“可以考虑”。当然,能比蒋介石要求的12个师多保留8个师,对人民军队总是有利的。
中共在军队问题上坚持的另一个原则是,抗日军队必须在双方军队公平合理地整编后,同时交给民主联合政府,即在政治民主化后,军队才能国家化,而不是把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交给国民党所领导的党治政府。
1945年9月21日,当谈判陷入僵局时,周恩来严正指出,“今日我等之商谈,系出于平等之态度,然而国民党之观念是自大的,是不以平等待中共的。……现在政府尚在国民党党治时期,我们何能将军队、政府交与一党政府。” 并且正告国民党和谈代表,“双方商谈不能拖延,亦不容僵持。”对于解放区的人民政权,蒋介石坚持要取消,声称保留“绝对行不通”。中共的根本原则是可以作一些让步,但绝对不能在实行政治民主化之前就取消。
为表明诚意,中共主动表示愿将海南岛、广东、浙江、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河南等地区的军队撤至山东、河北、察哈尔、热河与山西、绥远及陕甘宁地区,但国民政府仍然不作任何让步。对此,中共方面只好提出将此问题暂时搁置,留待政协会议去讨论,蒋介石不得不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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