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民国三十年)6月,在抗日战争中,广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3大队在广东省东莞县大岭山区打击日伪军的战... [详细]
两年来,扭转舆论的不利形势,一直都是王林渴望能够实现的。2013年的“王林事件”后,也常有自称是媒体人、高官、将军的人,或毛遂自荐,或为其出谋划策,但均需“报酬”。王林自称为此花费的有3000万元。
“什么是记者,我是2013年才知道,我都不知道什么叫媒体。”王林说。
王林介绍,去年11月份,在一次香港的饭局上,自称是“中央某单位香港办事处”的一位“主任”主动跟他打招呼。得知其是王林,先是一阵寒暄,后同情他的遭遇,并自荐要帮他找“上面领导”,一定摆平此事。为此,从王林那里拿走了两百万元,“用来打理关系。”
这位“主任”给王林打了一个材料,材料上写着“王林大师是个好人,我们国家有权利保护这样的好人。”并告诉他一个密码,以后见到“国家机要人员”时用。
记者查询得知,所谓的“中央某单位”在香港未有办事处。
时至对话记者时,王林都认为这位“主任”,还在帮他运作此事。
200万元“运作”来“绝密文件”
即便是很多“高人们”拿走钱之后,并不办事,或是再难联系上,王林一直讳莫如深。他担心,追究之后,万一是真的呢,那些想帮他摆平事情的人,都不再敢帮忙了。“办了,我给多少钱我都愿意。如果我是坏家伙,我就不会让人帮忙了。我这么大年纪了,名声最重要。”王林说。
同样涉及邹勇遇害案的黄钰刚,也给王林介绍了“中央某部某局”的陈某某,并“运作”来了一份“绝密文件”。
“中央某部”的这份“绝密”文件如此表述:“你局报来的《关于邹勇涉嫌泄露国家机密、刺探我有关方面的重要情报》的电文、总部首长已阅,并极为重视,部领导研究决定对其立案侦查、望你局密切监视邹勇的一举一动,伺机抓捕,鉴于邹勇的人大代表身份,待部里会同全国人大及其所在人大部门免去邹勇的人大代表资格后执行!另:关于举报人王林公民,你局要对其加以保护和防止涉密。待案情查清后通报有关部门恢复其名誉。某部。2014年7月14日。”
王林在此文件拿到手后,随即给了黄钰刚200万元,通过黄给陈某某。陈某某写了一张收条,转交给王林,时间是2014年7月18日。不过,王林家人称,收条是否陈某某亲手所书并不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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