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1902.10.1——1986.12.28),男,湖南永兴人,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军队卓越的领... [详细]
虽然各方就伊朗核问题能够达成全面协议做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但距离先前所定的最新期限(即2015年3月达成框架协议和2015年6月达成最终协议)已然时日不多。
虽然3月20日在瑞士洛桑休会的新一轮谈判未达成预期中的框架协议,但各方展现出强烈政治意愿并决定尽快展开下一轮会谈。但相关国家内部的强硬势力也在继续为破坏外交努力筹集力量。这进一步加大了能否按时达成协议的不确定性。
尽管中国是为数不多的直接参与伊朗核问题会谈的几个国家之一(其他国家为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和伊朗),但中国国内对于最近几轮的伊朗核问题谈判关注度并不高。
这不应使我们忽视:中国在此问题上其实具有比较重要的利益关切,伊核谈判的最终结果将在一些关键领域对中国产生影响。
伊核谈判的结果不仅会影响石油供给,而且与中国所关心的打击极端主义、稳定地区形势、促进区域经贸发展和推动与中国的互联互通等一系列问题有重要关系。为了维护中国在中东地区的总体经济安全利益,中国可以考虑在坚持一致性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在谈判中发挥更积极和更具前瞻性的作用。
对中国核不扩散政策的影响伊核谈判的结果将会对非核武器国家遵从的国际核武器防扩散标准产生影响。与伊朗的核项目类似,还有其他一些国家正在或者将会在未来发展类似的核项目。未来国际社会将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对待这些核项目,将直接影响中国的安全利益。
国际社会对伊朗核项目的性质有着不同的解读,比如部分西方国家认为这是伊朗在谋求发展核武器。这场危机的产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现有的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存在着重要不足。《核不扩散条约》严令禁止非核武器国家制造或者拥有核武器。
但同时也承认各缔约国有权利进行和平的核能开发活动。而问题在于该条约没有明确划定军用的核武器发展活动和民用的核能发展活动之间的界限。
这造成了灰色地带的存在,包括了铀浓缩、离心机制造、核废料再处理及一些科研活动等各个方面。这些领域的技术和科研活动具有双重用途,既可以用于民用的核能发展,也可以用于制造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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