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民国三十年)12月至1942年1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八路军晋察冀军区所属冀中军区部队反击日伪军对... [详细]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如广东、山东、湖南仍分别沿用十年前的津贴额度标准。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
弱势群体高温津贴权利得不到保障
高温津贴 离落实还很远
除高温津贴外,相关文件还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C以上还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为37°C至40°C,最高温的3小时不得室外露天作业,且全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在午后烈日下的北京大街上不仅不乏园林工、清洁工的身影,而且记者随机询问,仍有人不知道“高温工时规定”,多数表示“并未指望能足额拿到高温津贴”。
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制度落实不到位,不仅是对劳动者利益的侵害,也损害着国家的法治形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使高温津贴按要求严格纳入工资总额得以兑现,敦促权益落地,才能为广大劳动者带来夏日里难得的清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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