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晓明,男,汉族,195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72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律... [详细]
原来,1963年沈之岳在澳门设立特务机关,对大陆进行袭扰、情报活动,并试图刺杀大陆当时的国家首脑刘少奇。由于消息泄露,公安部长王芳披露当时曾有机会通过澳门警方生擒沈之岳回大陆,但最终没有这样做(当然这只是机会,没有必抓的把握)。假如沈之岳真的是从延安投入国民党的“叛徒”,恐怕对他不会这样客气。共产党对“叛徒”下手从来不留情,解放前对沈之岳一直是必欲杀之而后快。但假如像沈醉等供认的,沈之岳原来就是军统特务,则属于各为其主,就没有必要这样严厉了。共产党的传统做法,敌人不但是要消灭的目标,还是要争取的目标,叛徒,则只有消灭一途。
有趣的是,按照老先生说法,沈之岳虽然被证明了是派进延安的军统特务,但由于他隐蔽太好,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对他的履历始终不得而知,竟然依然沿用他自己在延安的说法,称其为中央大学的学生出身。
沈之岳的老底,直到20世纪80年代早期,一份来自台湾的文献才将其揭开。这份文献是一个国民党官员在老同学聚会后写的感言,基本说清了沈的来历。
这个人,就是沈之岳在“中央警校”的同学,王鲁翘。
其实,王鲁翘也是个传奇人物,其人生之精彩,不亚于沈之岳。
二、被抓进的军统局
今天,沈之岳早年的生涯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轨迹,他在履历中所描述的自己是河南人,在浙江、上海生活过,曾于中央大学读书的履历,完全是无中生有。真实的沈之岳是浙江仙居人,家道宽裕。上中学的沈之岳曾对共产党的外围组织发生兴趣,但是并未加入,可见他当时就是个关心政治然而做事稳健之辈。他的这种兴趣使他对马克思主义多有了解,成了他在延安扎根时伪装“进步青年”的本钱。不久,沈之岳进入复旦大学学习,在这里,他加入了军统组织的前身特务处。
活脱脱一个学生特务么,好像不大光彩。
事实上这个过程颇有些让人啼笑皆非。沈之岳成为军统特工,并不是被拉进去的,而是被“绑”进去的。
原来沈能够进入军统,源于“九一八事变”后复旦大学爆发的学潮。对付学潮本是中统的买卖,但戴笠一贯喜欢“捞过界”,所以复兴社特务处对学生运动也插了一脚,希望从中找到共产党的组织。
有沈在学校的对头乘机报复,诬报他为学潮组织者而令其被捕。当时私刑泛滥,和特务打交道是件很危险的事情,很容易屈打成招。有趣的是这个根本没做过任何秘密工作的毛头小伙子,居然从容自若而又子虚乌有地搬出某个大员临时做自己的亲戚,把一帮老特务唬得团团转又核查不便,最终没敢造次。真相大白后特务处方面认为这小伙子真是人小鬼大。
从他一生的经历来看,沈之岳这一次忽悠特务只是牛刀小试,他应付起这种事情来胜过专业演员。沈骨子里杀伐决断,铁血无情,但他的外表人畜无害,一贯给人平和低调、温和诚恳的印象。国民党法务部调查局特务系统中,常有人说沈之岳“人面兽心”,形容他做事厉害但外表温和,喜怒不形于色。而沈的后任阮成章,则被称作“兽面兽心”,因为阮成章的长相,实在让人难以恭维。
1950年代,笑里藏刀的沈之岳在他整肃中统的过程中,将中统残存的大特务一一下岗,若有反抗者则必严惩之。往往这些比沈之岳资历还老的大特务们直到进了牢房,才如梦方醒。李敖回忆坐牢的时候有原来中统的大特务在牢中打蚊子,称是打沈之岳,可见恨之入骨。就这样恨之入骨的大特务,问起对沈之岳的印象,依然认为自己输得冤,因为沈之岳“连ABC都不认识”。国民党特务系统中,中统多用才子佳人,理论水平高,军统多用社会打手,善于行动,所以中统特务瞧不起军统出身的沈之岳。
实际上,沈之岳学识相当渊博,不但懂英语,而且还懂俄文,要不怎么在中共中央做收发呢?知己不知彼,这帮人输得一点儿都不冤。
当时军统的前身特务处规模还很小,这件事传到戴笠那里,戴其人素好奇才,立即叫人把本来已经释放的沈重新抓来。
说戴笠素好奇才并不是夸张,这个特工皇帝从小爱看神怪武林小说,江湖气甚重,一度极重网罗奇才异能之士以为己用。他甚至曾经把上海撂地摊卖武的江湖人统统请到特务处,希望从中发现类似空空儿这样的侠客,结果颇为失望,这些人的本领,连一般的武装特务都比不上。戴笠后来也死了心,认为所谓民间的奇人天才,不是那样容易发现的,只好耐心去开三道高井训练班,办浙警校来培养正规的特工班底,颇有成效。
这个成功影响了戴笠的心态,有一段时间这个特工皇帝又对学历迷信得厉害,比如抗战时建立对日经济作战,决定人选时戴毫不犹豫选择了学历最高的德国博士费同泽。无奈费博士第一对日本不熟悉,第二对理论更擅长些,结果有半年时间工作都走不上正轨。
无论怎样,本来以为已经脱了一难的沈之岳又被重新抓起来,心中感受惊惧必然难以言表。而新老两代特工之王这次会面的详情不得而知,结果是沈之岳被说服参加了戴笠的组织。
戴笠应该算是捡到宝了 至少再没有第二个军统特务有这个本事在延安从容面对康生、罗瑞卿,能打进中共中央去做收发,而在他死后,沈之岳也做到了他一生想做的事情 把竞争对手中统彻底埋葬。有讲戴笠早年算过命,五行缺水,故此戴对名字里面有“水”的部下特别关照,沈醉、沈之岳都是如此,这可能是后人杜撰的说法。
此后,为了提高沈的业务水平,也为了将来给他一个合法的进身之阶,戴笠将沈之岳送入自己控制的浙江警校学习。王鲁翘当时也在这里,两个人成了同学。
这番经历,是王鲁翘和沈之岳1971年去看望车祸受伤的原国民党中央警校校长李士珍后,感于同学凋零、年齿日长而写的一篇感言中提到,这篇文章在台湾由于某种原因传播不广,却成为大陆研究沈之岳的一份材料。普遍认为,王所说的比较接近事实,唯一王也承认不了解的是沈的原名,从认识他开始所知道的就是“沈之岳”这个名字,但是,凭借特工的直觉,他认为这是个化名。当时军统局的特工们发达以后大多以自己的势力为荣,往往会做些造福桑梓或者为害乡里的事情,但沈之岳从不显山露水,这方面极为低调。王感慨说难道他早就想到了国府有转进台湾的这一天,以此避免亲族受牵连?
王与沈等人一起去拜访李士珍,从礼节上说很正常,因为浙警校后来并入李士珍担任教育长的中央警官大学,两人可算是李士珍的学生。然而,此事也有点儿古怪。盖因为两人都是戴笠的亲信,而李士珍是戴笠的死对头,曾被戴笠整得很惨。李士珍是黄埔二期的高才生,素有大志,曾留学日本学习警政,并考察欧美各国警务,是国民党警察教育事业最出色的人才,而且李深得蒋介石的信任(李士珍是第一个为蒋介石树铜像的)。然而,在警察这块地盘上,李就是斗不过黄埔六期肄业的戴笠。这是因为整个蒋介石政府在大陆的日子,始终处在政治和军事的动荡之中,所以蒋介石认为建立一个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警察系统固然重要,能够直接用于和军政敌人进行斗争的秘密警察(特工)则更为重要,前者应该为后者服务。所以在他的心目中,黄埔六期没毕业的戴笠,地位远高于二期的李士珍就不奇怪了。这种地位的不同,反映出来,就是戴笠掌握着全国警政司和各警察机关的人事权。于是李士珍辛辛苦苦培养出来,准备作为班底的学生,戴笠只要拿顶官帽子就拉走了,李气愤无比又无可奈何。
只有到戴笠死后,李士珍才直起腰来,不过,此时已经距国府败退台湾没有几年了。
沈之岳在20世纪70年代是名副其实的台湾特工之王,持弟子礼去看望早已远离权力中心的李士珍,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来说明了不计前嫌的胸怀,二来也表现了他老于人情世故的风格。
王鲁翘能够把这件事写成文章,也有点儿特别,因为他怎么看怎么不是个写东西的人。
王鲁翘祖籍山东,他也是作为奇才异能之士被戴笠送进浙警校的,其特长是一手超凡入圣的枪法。王在军统中用的双枪都不带准星,借以炫耀其枪法之好,以此多年担任戴笠的贴身保镖。对枪不带准星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曾问之军中人物,答曰这是可以相信的,因为手枪射程近,如果是子弹喂出来的老手射击全凭感觉,那是真正的神枪手,用准星瞄准就落了下乘。王鲁翘在台湾做到台北市警察局局长,民间称其为“山东大汉”,既是佩服他刚正不阿,敢于除恶,也是说他举止粗豪,武人气息浓厚。
王的确有类似韩复榘的故事传世,他在台北市警察局局长任上功绩卓著,于是上峰计划提升他为“全国警察技术总监”,简称“技监”。不料王死活不干,找到上级发牢骚,说我老王一生豪横,这干来干去的干成了“鸡奸”,可怎么见人?!
实际上王也有另外一面,台北警方最初引进现代刑侦技术和观念,就是他在瑠公圳分尸案中开始的。此案又名“一号凶宅案件”,发生在1961年,是因为少妇陈富妹被杀人分尸而轰动一时。由于当时新闻媒体争相追踪,这起案子连续五十二天都是新闻热点,甚至蒋介石都不时加以关注。此案牵连了抗战名将,空军高级指挥官柳哲生少将等人,加上新闻媒体炒作出十八套剧本,变得扑朔迷离,极难操作(陈富妹身份辨认清之前,警方抓到的嫌疑犯在审问中反问:“你说我杀人,那你告诉我我杀了谁好吗?”警方不能答。这些细节都被媒体随时跟踪)。然而王一方面顶住压力,另一方面引入世界先进刑侦技术,最终以科学的手段确认杀人者为死者的丈夫,终于没有让警方成为笑料。可见,王不但胆大,而且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物。王写东西不多,可是写来就很有分量,他还写过军统局在河内追杀汪精卫的细节,这是对当年那次追杀活动的首次披露。
所说王鲁翘的一生传奇,不亚于沈之岳,因为他早年不但是戴笠的警卫员,而且先后两次作为暗杀行动的杀手出动,每次都是极为棘手的案子。
一刺王亚樵,二刺汪精卫。
王鲁翘随余乐醒等在河内刺杀汪精卫,担任第一枪手。由于汪临时更换房间,误中其副手原国民党候补中央委员曾仲明,其过程已经多有报道,不必赘叙,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王没有用他习惯的无准星双枪,他刺汪用的手枪是法国志愿援华航空大队的曹师昂带到河内的左轮手枪。当时由于汪住处楼门封闭,执行暗杀任务的特务只能用斧头在房门上砍出一洞,王就是从这个小洞中迅速发现床下有人并连发三枪命中的。曾仲明被击中腹部,由于王的子弹弹头预先切成开花状并用大蒜汁浸泡,曾伤势极重,第二天毙命。
河内刺汪虽然误中副手,作为军统第一次在海外执行刺杀,其行动依然可圈可点。
刺王亚樵则时人所知不多,但过程更为惊险。
王鲁翘1936年11月随军统书记长吴赓恕至广西梧州暗杀王亚樵。王亚樵是民国著名的暗杀之王,上海斧头帮帮主,曾组织刺蒋、刺宋、刺汪精卫、刺重光葵,这时隐藏在广西继续反蒋活动。由于桂系出卖了王的行踪,军统又利用王手下大将余立奎的太太将他诱至自己住处 也就是王鲁翘等人布置的暗杀现场,王亚樵最终在梧州走到了他辉煌生涯的尽头。
一场特工群狼对暗杀之王的格斗开始了。
王亚樵是在推门的瞬间本能感觉出危险的,并立即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反应 不退反进,跳起撞入屋中与军统杀手缠成一团。这个举动让人大出意料,因为原来他们认为王已入死地,即便有察觉也会后退,吴赓恕率一半人马埋伏在屋外,只要王亚樵稍有异动,和屋里的王鲁翘等人就会同时开枪,用交叉弹幕将其击毙,等待他入室,不过是希望不用枪解决问题,减少惊动而已。
王亚樵反常的做法使特务们大吃一惊,室外的特务不及射击,由于王纵身而起,室内的特务仓促中也没有打中目标,唯一奏效的是有特务将石灰抛中王的面部,王顿时目不能视物。
跳入屋中的王亚樵在空中即连续开枪,子弹打光人也倒卧在地,顺势拔出匕首滚入桌下,与王鲁翘等人斗在一起。
事后多年,王鲁翘依然评价当时王亚樵的做法是最正确的。他的凶猛反击一时压制住了数量上占绝对优势的军统特务,用匕首近身格斗使特务们因为怕误伤自己人而投鼠忌器,如果他留在后面接应的几名保镖能够及时赶来,大有翻本的可能。
不愧是暗杀之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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