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清云(1918—1995)江西省永新县曲白乡铁沪下村人。彭清云同志是江西省永新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 [详细]
“航母执行一、二、三级礼仪,仪仗队人数分别为49、41、33人,两列横队。驱护舰在飞行甲板执行一、二、三级礼仪,仪仗队人数分别为25、21、17人……”近日下发海军部队试行的《海军礼仪规范》,对不同等级礼仪、不同舰型、不同场地的舰艇仪仗队设置进行了明确。这是我人民海军第一部系统规范海军礼仪的法规。
近年来,随着海军执行多样化任务和对外交往的增多,礼仪工作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形式更加多样,作用愈加突出。但在礼仪方面缺少一部全面系统的法规,除了共同条令、《海军舰艇条令》中一些共性内容外,其他都分散在各级各部门的法规文件中,而且现行的条令法规可操作性不强,不便于部队组织实施。为此,海军按照“既继承传统,又体现时代要求;既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思路,组织制定了《海军礼仪规范》,并在北海舰队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试点,今年5月中旬又在青岛完成了样板集训。
据介绍,该规范全文6章34节186条22个附件,共7.4万余字,主要对军人之间的礼节等日常礼仪,舰艇礼节、海军礼炮、舰艇外事礼仪等舰艇礼仪,装备入列退役、码头迎送来访(任务)舰艇等仪式进行了规范,在重大礼仪活动、舰艇仪仗队活动、旗帜悬挂、舰艇舷梯围挡、奏唱乐曲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据海军司令部军务部领导介绍,制定《海军礼仪规范》并下发试行,是海军党委贯彻中央军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一项实际举措,有助于加强海军正规化建设,充分展现海军威武文明和平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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