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石(1924年12月——2015年6月14日),男,浙江定海人,生于上海,原名蒋志彤。1940年参加工作,同年8月加... [详细]
“我真心认罪服法,愿意接受法律严厉制裁,我也接受法院的任何判决。我从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堕落成一个罪犯,我心中的悔恨和痛苦无法用语言表达。我好恨好恨自己,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陈安众
同是在周五,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受贿一案。法院认定,陈安众受贿204次,获刑12年,共计收受折合人民币810万余元财物。
2013年5月至8月,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2014年5月20日,中纪委网站发布,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消息称,经查,陈安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收受礼金;道德败坏,腐化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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