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基伟(1914.11.16—1997.2.2),湖北省红安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历经土地革命... [详细]
根据国家规定,出口许可证的转让和买卖是非法的,但事实上这个市场不但一直存在,而且最近几年来日益抢手。据报道,在2011年,一吨稀土的出口许可证的市面价,已经从几年前的几千元涨到了40-50万元,这几乎使得出口许可证的身价已超过稀土矿产本身!
二是极大地刺激了稀土走私。权威人士估计,2010年全国走私出境的稀土可能已超过3万吨!上述政策的更大害处还在于,我们一目了然就可以看出,它们归根结底都是通过行政力量将原本已经具有市场化雏形的中国稀土的开采、加工和出口垄断于少数几家大型国有企业(甚至是央企)手中。
这很像上世纪90年代的所谓“石油产业整合”。但多年来的经历已经告诉我们,国有行政垄断企业的存在,已是中国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的最大障碍之一。而且,退一步说,指望它们去保护环境、实现技术进步也很可能只是幻想。
这是因为,说到底它们本身并不是真正的生产者,就像其他行政垄断央企——最典型的是基建施工企业——一样,真正“干活”的人是它们的转包企业,也就是说,还是那些散、乱、小的民营企业,国有垄断企业很可能不过是一些由政府的限制性政策供养着的“食利者”而已!
真正能够维护国家利益的正确的稀土政策的着力点,应当是通过法律和政策的引导,想办法抬高稀土在中国的生产成本,这样,市场之力就会自发地减少其供应和出口。而所谓抬高成本,就是要对稀土生产制定门槛更高的环保要求和地方环境污染补偿(如排污费用等)。
同时要求企业大力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和待遇标准。这是完全符合世贸协定的。在26日的判决中,WTO没有认可中国出于保护资源和环境而限制稀土出口的主张。实际上,它并非反对中国的环保努力,而是认为,不能以违反WTO法律的政策措施来推行环保。
欢迎注册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