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 第三野战军,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力部队之一。它是由抗日战争时... [详细]
辩护人发表了对被告人有罪、罪轻等辩护意见,认为李春城具备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酌定从轻情节,建议法庭全面考量李春城的罪行从轻进行处罚。
审判长指出,控辩双方就定罪的事实、证据,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法律适用问题,以及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方观点已经阐释清楚,合议庭在评议时将予以充分考虑。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李春城作了最后陈述。他说,起诉书中对我的所有指控都是属实的,我没有任何异议。司法机关依法文明办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调查取证。人生没有办法重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所犯下的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对党的形象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信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令自己羞愧难当、痛悔不已。我错了,真的对不起大家。面对自己犯下的严重罪行和错误,我为自己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教育培养而深感痛悔,为自己背叛了入党誓言和信念追求而深感自责!我真心诚意地认罪悔罪,真心诚意地接受法律的惩处。请司法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认真改造,洗心革面,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及新闻记者、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全程旁听庭审的湖北省嘉鱼县干部杨洁说,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氛围严肃文明、理性平和,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又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程旁听庭审的咸宁市政协委员朱敏说,庭审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任何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这次审理让我们对全面依法治国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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