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 第三野战军,是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主力部队之一。它是由抗日战争时... [详细]
李世默:是的,没错。接下来我们聊聊法治这个概念。我认为,法治这个词恐怕是第二个被滥用的词语了。大家都说渴望法治,但不同人想要的东西恐怕不一样。我们使用这个词时得注意。在书中,你写到了法律的发展和角色,以及它在欧洲历史上独特的宗教根源,这和世界其他地区、其他文明都是不一样的,尤其是中国。你能详细讲讲吗?
弗朗西斯·福山:实际上,我认为与众不同的其实是中国,在信仰印度教的印度,在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世界,在信仰基督教的西方,在信仰犹太教的以色列,所有这些不同的文化的传统有共通之处,法律来自政府之外。法律是宗教阶层统辖的领域,统治者必须从宗教权威处获得合法性和宗教庇护。中国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不受皇权管制的宗教阶层,可以说这在文明古国中是独一无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从来不具备“法至上统治”的传统,中国有“以法治国”,皇帝的诏令就是法,普天之下的子民都要遵守,但皇帝本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我认为这是法至上统治的本质——我是这么定义的:如果皇帝本人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就不是真正的法至上统治。
李世默:在宗教和文化根源的语境之下,你对法治的定义对我们来说是很新颖的。
弗朗西斯·福山:西方最深厚的政治传统其实是法律传统,而不是中央集权传统,更不是民主传统,因为这些东西都是近两百年才出现的。但西方社会的法律是跟天主教教会一起崛起的。11世纪,天主教教会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产生了巨大的冲突,罗马法得以复兴,为今天西欧的民法体系奠定了基础。根据罗马法,天主教教会可以自行选择主教和牧师,有权主持教会法而不受国家权力的干涉,这意味着欧洲的整个政治发展都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国家无法完全控制法官和律师他们自己的那一套制度,这使得国家权力从一开始就受到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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