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 巴黎公社起义开始
1871年3月18日,梯也尔政府军占领了蒙马特尔高地的国民自卫军停炮场,并抢走了全部大炮,引发民众强烈反
记者:一些外国军队把负责训练与管理士兵的士官称之为“军士长”,我国在试点单位却称之为“士官长”,请问他们在担负的责任方面有何不同,我军在“士官长”制度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
蔡世川:的确,很多国家的军队在各级司令部专门设置一位军士长担任指挥官的助手和“士兵顾问”,是士兵的直接管理者和领导者,相当于我军正在试点的“士官长”。美军各军种司令部设置一位总军士长(军衔为一级军士长),负责本军种士官的发展规划,向军种指挥官报告士官队伍建设情况和使用建议;营、旅、师等司令部的军士长(军衔为一级军士长)负责管理本部队的军士,协助指挥官处理任务分配、士兵晋升等事务。他们可召集士官开会,讲授训练、礼节、纪律、卫生及服役常识,交流行政管理经验;可根据指挥官的授意检查本部队的各项活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连军士长(军衔为二级军士长)相当于“助理连长”,负责连队的训练、行政管理及其它杂役工作。
我军士官制度自1978年正式建立以来,在三十几年的发展进程中,不断调整完善士官服役期限、军衔设置、编制标准、相关待遇、选取程序,管理机制和安置渠道等,总体上形成了有利于保留士兵骨干,有利于激发士官投身部队建设的基本格局。
在部队各级单位设立“士官长”这一职务,就是适应士官制度改革新要求的一个抓手。实际上,在基层单位设立“士官长”,我军部分单位已经进行了十几年时间的摸索。早在上世纪末,海军某驱逐舰支队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大胆借鉴外军舰艇管理模式,在部分驱逐舰上开始试行士官长制度。
2014年初,总部赋予北京军区某机步旅、沈阳军区某步兵旅开展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2014年底,沈阳军区试点步兵旅宣布任职命令,36名优秀士官在经过多轮考核、测评和培训之后被任命为营连士官长,标志着我军第一批士官长正式上岗,开始名正言顺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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