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中日两国爆发第一次空战
1932年2月5日,中国9架飞机从南京转场上海时,在昆山上空与从“风翔”号航母上起飞的3架舰载攻击机与3架
正在施工的某企业已对附近的国防工程产生不利影响。
管控难度凸显
“某个体采石场涉嫌破坏国防工程,开采行为已接近规定范围……”近日,迁安市人武部接到举报电话,通过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如再不制止,任其继续开采下去,将严重威胁国防工程的安全。当前,一些单位和个人,只顾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置国家安全于不顾,各种损害国防工程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一矛盾在迁安市尤显突出。
迁安市承担着近几十处国防工程的管理保护任务,这些国防工程主要为建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国防坑道,多数位于辖区内石灰石、铁石含量蕴藏量十分丰富的西南部山区。随着改革开放和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发展,特别是迁安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
“有的国防工程附近存在采石厂,开山采石行为逼近了规定的安全控制警戒线,国防工程周围地貌破坏严重;有的国防工程洞口被好奇的牧民或儿童开启,伪装林木被砍伐,标桩丢失损坏,警示标识字迹不清,起不到良好的警示作用;还有的国防工程因山体构造复杂、岩石质地疏松,工程局部已有坍塌现象……”该市太平庄乡民兵连长马贺民向记者介绍。
由于个别基层单位对国防工程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看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反馈情况不够及时准确,再加上国防工程多数处于相对偏远的山区,周边村民分布较散,难以集中,法律宣传难开展,给国防工程的防护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加强规范管理
迁安市某采石厂的变压器被强制拆除,施工机械被查封……这是近期由迁安市军事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牵头,公安、法院、国土、环保等部门联合实施的保护国防工程执法行动,给逼近国防工程开采矿石的行为设立了红线,敲响了警钟。
“在和平时期,这些现象产生的隐患难以显现,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就会对国防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必须要做好国防工程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依法实施。”2015年1月30日,迁安市武装工作会议上,市人武部部长王建伟带领一班人对如何做好国防工程防护进行了研究讨论。他们组织与会人员学习《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规文件,要求相关部门拿出具体措施。
讨论过后,他们拟定了遵循“依法保护、突出重点、军民共管、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定类、定址和定责的“三定”管理方法,加强对军事设施的规范管理。定类,就是以《军事设施保护法》有关规定为依据,将辖区内所有军事设施划分为军事管理区和军事禁区两大类,以设施破坏的危险程度、设施保护的难易程度为参考,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定址,就是以驻军单位为主体,对应当保护的每一处军事设施进行登记统计,完成图上定位和地理定位,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范围;定责,则是确定每个军事设施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公安机关把军事设施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作为执勤巡逻的重点;军事机关负责军事设施的日常管理;地方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协助部队加强军事设施管理。
为搞好工程管护,近年来,该市对国防工程保护区域内的标志进行重新设立和补缺。记者了解到,他们先后设立和更换了38块界碑、警示牌等标志物,做到了保护区域内有警示、工程附近有标志。为了进一步做好封堵伪装,他们利用制式器材与就便器材相结合的方式,对暴露洞口进行封堵,并通过堆放石块、种植草皮等方法进行伪装。并通过指定专人对工程进行看护,落实基层武装部每月一次和人武部每季度一次的巡察制度,通过人武部、乡镇武装部、工程所在村的民兵连长及工程管护员四方人员对每个山头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当场改正,全面提高工程管护质量。
推进常态化维护
军事设施保护是一项全民性、群众性、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坚持不懈,紧抓不放,才能取得最大的防护效果。为此,该市深入开展联防联保,把各项保护措施纳入军地共管协作机制。融合军警民各方力量,为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护航”。
该市目前已经协调公安部门对军事设施周边进行清理整顿,并在政府的帮助下,定期对军事设施的防护铁丝网、水泥桩、标志牌、军事工程出入口进行维护、更新,并通过军警民联合加强了军事设施周边的巡逻、走访。
但该市涉及国防工程保护的地区较多,其辖区多个乡镇都面临国防工程防护的难题,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国防工程的常态化维护。为此,该市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军事设施保护法》的普及宣传,引导群众关注、支持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不断提高群众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自觉性。
(中国国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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