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袁世凯复辟帝制
1915年12月12日,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宣布复辟帝制,建立“中华帝国”,改元“洪宪”。
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相比,邓小平谈论最多的是共同富裕,而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和管道,共同富裕才是水到渠成的结果。他第一次正式提出共同富裕,是在1985年3月的讲话《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中,他说:“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起来,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要一部分先富裕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他还警告说:“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0~112页。
邓小平认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必然性在于经济体制和结构中公有制占主体。他说:“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一是共同富裕。”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 115页。
1985年之后,邓小平就基本没有再强调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是继续多次提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就出现了几十次。邓小平为中国现代化设想了分两步走的战略:第一步就是到200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小康”,最早见《诗·大雅·民劳》:“民亦劳止,汔可小康。”郑玄(公元127-200,东汉经学家)解释说:“康,安也。”水平;第二步,大约是到21世纪中叶,新中国建国100周年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所谓小康,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就是不富裕、但是日子好过。小康的目标早已实现,如今的目标是“全面小康”。
小康虽已实现,但是,共同富裕的目标却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并不是说,我们现在就要求实现这个最终目标,但是,总要让人感到这是个可以实现而且正在趋近的目标。按照公有制的传统定义,只要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似乎就是必然的结果。30多年来,尽管也“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把它们作为公有制的“有益补充”或者“必要补充”,但是,非公经济、民营经济却是“一把辛酸泪”的历史。它们经常成为各种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的主要对象和“祭旗”之作,比如“江苏铁本”2004年,为防止钢铁业产能过剩,政府决定整顿钢铁业。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被勒令下马,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840万吨,当时已经投入105.9亿元。有关部门指其违规占地,偷逃税款。、民营加油站等。国有企业的日子,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和中期异常艰难,其后,政府确立了国企脱困的目标,并为此投入巨额资金和资源,但效果并不明显。
2003年,成立了专司国有企业事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从那时以来,国有企业的日子一直红火,而民企却节节后退,出现了“国进民退”的运动。部分中央政府管理的企业(央企)的实力,达到其所在行业的全球前列。即使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也未能阻止其不断扩张的步伐。而民企则处在受进入限制、高负担税费和金融歧视的环境中,始终在生存线上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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