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签订了无奈的“万安北—21”合同
起初,克里斯通公司以为那个区域属于越南。后来请了一些专家去马尼拉、吉隆坡、科伦坡、夏威夷等地的图书馆查阅了大量资料,又经过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讨论,最后大家一致认为这块海域的管辖权属于中国,因此他们才找到了中国。
“我看了中国沿海的所有石油构造,我觉得最好的就是这个区块。这里可以和波斯湾媲美。”克里斯通总裁汤姆森说。
一家美国公司在南沙找油为什么要来找中国授权?他们为什么不去找越南,不去找马来西亚,不去找其他国家?不就是承认南沙是我们中国的嘛。这个合同只要执行了,不仅是向世界宣示我们在南沙的主权,而且也表明了南沙属于我们是得到世界承认的。
那么,后来这个合同命运如何呢?当时执行这个项目的负责人赵岩在电话里对我说:1993年4月13日,克里斯通公司租赁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勘探船‘实验2号’正在合同区进行地震波勘探作业。忽然海面上出现了越南的五艘武装船只,围住了我们,他们用高音喇叭喊话,说我们进入了越南的领海,让我们撤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我看到那些船上都架着机枪。气氛紧张,好像对方随时可能开枪。但我们没有撤离,一直坚持着每天24小时值班,就是不撤离。就这样对峙了三天三夜。后来接到上级的指示,我们才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