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初军委座谈会提出授予中央军委委员元帅军衔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对创建全国人民武装力量和领导全国人民武装力量进行革命战争、立有卓越功勋的最高统帅,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对创建和领导人民武装力量或领导战役军团作战、立有卓越功勋的高级将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按照这一规定,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完全应该授予大元帅军衔,但毛泽东自己放弃了。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除了后来被授予元帅军衔的朱德等10人,如果授予周恩来、刘少奇、邓小平,包括授予粟裕等战功赫赫的高级将领以元帅军衔,亦符合基本规定。
就首次授衔这一历史事件而言,1955年1月中旬的中共中央军委座谈会应该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因为它框定了授予元帅军衔人员的范围。l月14日和15日,中央军委座谈会开了两天,具体对授予元帅、大将、上将军衔的人选进行研究。会议由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彭德怀主持。经过充分研究讨论,最后取得一致意见:授予现任军委主席和军委委员元帅军衔。元帅军衔又分为两级:大元帅和元帅。16日,彭德怀、罗荣桓联名将所提名单和意见报告毛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