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与犯人同吃同住
1980年3月底,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王芳接到公安部的一封密电,要他去参加公安部预审“四人帮”的工作。由于案件特殊,中央决定预审组住进秦城监狱,就在监狱内审。
一个月后,王芳来到秦城监狱。据他在后来出版的回忆录中记述,当时除了中央高层领导之外,全体预审人员都住进了监舍,每人一间。他们在监狱的大伙房用餐,开始了与犯人同吃同住的办案生活。
依法审判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以下简称“两案”),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预审组对在押的“文革”干将毛远新、王力、关锋、戚本禹、迟群、谢静宜、金祖敏等7名嫌犯,同时展开了侦查预审。因为人手不够,公安部又从北京、上海等13个省、市、自治区的公安政法机关,分两批抽调人员,充实预审干部,总数达到170人。根据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彭真的意见,公安部决定分6个预审组:一组负责审江青,二组负责审张春桥,三组负责审王洪文,四组负责审姚文元,五组负责审毛远新,六组负责审陈伯达。王芳担任二组组长。
张春桥是“两案”主犯中最难对付的人。王芳回忆说,1980年6月,预审组开始提审张春桥。在宣布完中央责令由公安部依法审理他的决定后,张春桥有气无力地说:“我不是反革命。”停一下又说:“你讲的我都不接受,我没有违反你这个法。”此后,他便一声不响,要他在预审笔录上签字,他也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