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希同是“四人帮”之后被监禁的最高级别的官员之一。他曾历任北京市长、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国务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1998年7月31日,陈希同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在监狱里,有时候陈希同会大吼大叫,称自己是“北京的大贪污犯老陈”。2007年保外就医。
李嘉廷,1998年1月起至案发任云南省省长。2001年 6月辞去省长职务。2003年5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