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此前报道,原中威轮船公司创始人陈顺通的孙子陈震、陈春诉称,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从1937年8月起再未支付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之后仍占有和使用两艘货轮,直至其沉没,要求大同海运株式会社赔偿其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从租约期满起至两轮沉没期间,大同海运株式会社属于非法占有两艘货轮,应对船舶所有人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这个事件具有标志性意义,中日之间,中国已经占有绝对优势。这是中国的新的一招。民间索赔开了口了,不但我可以在中国法院打官司,而且要赢你,赢你以后,我有执行力,这是要和日本正式翻脸的节奏啊。中国人,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