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的法治政府。
按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基本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不要干预微观经济,不要站在招商引资第一线,不要与开发商打得火热,而要着力干好宏观调节经济、监管市场的事,把力气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尽可能减少行政审批,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探索行政机构的改革整合新路径,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改变政府“重管理、轻服务;重经济、轻社会”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推进政府的决策透明、财务透明、用人透明,合法行政,诚信高效,推进行政信息公开,善纳民众诉求,探索建立一个民评政府、民评官员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坚决防止政府公共权力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防止让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政策化的现象出现。
(六)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公民行使民主权利。
我国长期实行由政府统包社会治理的“全能主义”政治模式,基层群众缺少民主权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政治参与的诉求日益强烈,价值取向也日益多样化。所以改变“全能主义”模式,构建三元格局的公民社会,即政府的公共权力、社会的自治权力、市场的配置资源权力,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要制度安排提到重要议程。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一项引人注目的重要新制度。今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迈出新步伐,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并对基层干部、公务员实行民主监督。这一来,必定活跃民间组织,比如各种协会、学会、环保组织、维权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真正让他们担负起社会责任。他们将更为积极地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