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王建瑞、王小毛不同,李薇身上已具备了“影子地产寡头”的雏形。她在境外注册离岸公司NC国际有限公司,自任法定代表人。另派表妹李云梅作为NC国际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负责其在内地的项目运作;又以其妹妹李娴作为台面人物在深圳注册公司,并最终与李云梅共同控股境内的公司及财务,以此达成双保险。
2008年2月5日,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案在厦门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宣判,杜因受贿罪获刑无期。他被认定的626万余元贿款,大多牵涉两个女人:帮其收钱者梁巧云和行贿者李薇。
此时李薇的身份颇为微妙,因为以行贿者而非情妇的身份认定李薇的涉案性质,实际直接影响到杜世成的量刑轻重。但办案人员称,李薇对杜世成案发后供出原中国石化董事长陈同海颇有微词,她在案发后亦拒绝承认其与杜世成的特殊关系。
但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在青岛地产市场游刃自如的李薇,若无杜世成援手,恐难轻易染指大炼油项目生活基地、奥运帆船赛事基地等重点工程的商业开发。
根据已查证的事实,李薇的NC国际有限公司进退泰山地产公司,即通过陈同海低卖、杜世成高收,净赚1亿余元。其后,李薇又获得了杜世成提供的青岛奥帆基地的垄断性商业开发权力。
杜世成送给李薇的第二份大礼,是为2008奥帆赛重点配套项目——李村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这个青岛“十一五”重点工程总投资1。83亿元,股权几经转让,最后落入李薇之手。
不过,李薇的生存空间远比王建瑞、王小毛之流更残酷,她不仅要迎合高官们的意向,还要仔细平衡他们其他情妇的私欲。跟李薇判若两人,杜世成的另一情妇梁巧云却私毫没有经商之念。她代杜世成收受来自黄岛电厂的250万元现金贿款,以及青岛永盛集团董事长张永赠送的一套价值198万元的高档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