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如此评判的现象,出现歧视是自然而然的。比如,你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也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仅仅因为当你出现在香港或者上海,一开口,有人发现你是讲普通话的,因此,就开始冷眼相向,内心充满戒备,甚至仇恨情绪,那算什么啊?如果有大陆来的孩子在街上撒尿了,你批评他就是了,也正好趁机让他们知道一下现代文明与相关规定,这才是真正理性文明的态度。即使有不文明的现象,你就具体地说那个现象和涉及的那个人。你不能够说整个大陆人都是这样不讲卫生,不够文明。毕竟,还有99.999%的大陆人是很文明地在香港购物、旅游观光的。
什么叫歧视?就是以某一类人的身份、出身、籍贯、户籍、年龄、性别、身高、相貌,甚至肤色等等外在个人无法选择的标志来决定对他的饱含恶意的评判。而这些恰恰是他个人无法自由选择的。一个人要对自己无法选择的事情担负责任甚至罪过,遭受相应的排斥、冷落与羞辱的时候,歧视就产生了。从前我们嘲笑美国人有种族歧视,可是美国的黑人也做了国会议员,也当了联邦法院的大法官,甚至也当了总统的时候,我们还有资格说人家吗?我们不应该检讨一下自己的歧视心理吗?
在中国,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受到的是歧视无处不在。年龄是歧视的理由,性别是歧视的理由,户口是歧视的理由,身高是歧视的理由,胖瘦是歧视的理由,学历是歧视的理由,民国时还有低学历的大师,现在没有博士学历的都算低学历了,有的地方甚至连博士都不算数,非要有博士后研究经历才可以算人才。而他们究竟研究了什么,出了什么成果,那倒不是重要的。
歧视是人类最为丑陋的恶习之一。当一个社会以某一类标志去判定和评价某一类人的时候,歧视就产生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它的法律与规定是针对人的具体行为作出的。一个人只能够对他自己可选择、可行动的事情负责,而且法律与相关的政策也只能够针对具体的人所作出的具体的行为作出判定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