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张子强被中国警方逮捕,之后的三个多月时间里,犯罪集团其他一些成员纷纷落网。张子强犯罪团伙落网,震惊世界,当时此案被认为是世界排名第六、亚洲排名第一的大案,舆论哗然、媒体云集。
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等36人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私藏枪支、弹药,走私武器、弹药,绑架,抢劫,窝赃一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等5名主犯的一审判决,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依法核准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