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胜德,前解放军少将,2001年被接受审讯被控以受贿罪、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等多项罪名,涉及 金额特别巨大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指姬胜德除了收受赖昌星巨额贿款,并有数千万港元的财产说不清来源,同时违反军事情报工作纪律,擅自挪用 巨额公款等罪行,故必须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