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11月12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厚达48页。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对张子强犯罪集团案做出终审判决,张子强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张子强及4名案犯被押往刑场,也就是在广州番禺的一个火葬场旁边。那里有一个20多米高的土堆,中间夹着一个约20平方米的平地。
5名案犯站成一排,张子强站在正中间,临死前他还是中心老大,5个人谁也没有说话。接着5个人跪下,5名死刑执行人员在他们身后站成一排。一声令下,枪声同时响起,害人者最终以害己而告终。在张子强第一次上庭时,身上穿的衬衣和马甲都是罗艳芳托律师带进去的。
罗艳芳带给张子强的新衣服不多,只有图中张子强穿上刑场的那套西装是新的,而且是法国名牌“皮尔·卡丹”。而张子强被执行死刑的数日后,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一张用英文写的最后的遗言:Please God that I leave this prison safely as I did in 1986.(上帝啊,请保佑我,就像1986年那样,让我平安出来。)世纪大盗张子强在他的人生最后时刻,把最终的希望寄托于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