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玩”输了的人生
这是一个在我的面前从无知少年一步步走向死亡的罪犯。
第一次接触他的案子,他才15岁,初中生,是一个盗窃团伙中的从犯。
也有对死刑表现得满不在乎的人,甚至还满脸带笑
从案卷材料中可以看得出来,他仅仅是处于“好奇”而参与了多次盗窃,用他的供诉来说──“偷东西时那种诡秘的感觉让人觉得好玩,很刺激”。鉴于他还是未成年的在校生,法网轻张─他被免于起诉。
一年以后,再次受理了他的刑事案件:入室盗窃,在行窃中强奸了一个单独在家的14岁的女孩,然后把这家人的现金和价值2万多元的首饰洗劫一空。
公安人员在审讯中追查赃物去向,他一会说是藏在某山上的石洞里了,一会说是藏在河边的下水道出口边了,最后还说是藏在火葬场的墙头砖缝里了,害得侦查人员费了很大精力去寻找。实际上,这些物品早就被他挥霍了。
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干,他很轻松的回答:“逗着玩呗,让警察在我的指挥下瞎忙活,很刺激!”这一次,他被数罪并罚,判刑8年。
又过了两年多,他的案卷再次摆在了我面前──在服刑中越狱潜逃;在潜逃后的抢劫作案中杀死一人,杀伤3人!这一次,他“玩”到了尽头,被依法判处死刑。在执行死刑的那天早上,我在看守所和他谈了一会。
我问他:“你这么年轻就走到头了,想什么呢”?
他回答:“玩呗”。
我问:“就这么个玩法,有意思吗”?